2007年3月23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偷拍为了预谋的敲诈
王世楠

  完成本案中偷拍“杰作”的,是三个只有小学文化的中年男子。如果不是案发,人们不会相信,就是这三个人利用高科技设备在宾馆偷拍了他人的幽会场面进行敲诈。

  光盘敲诈  陌生电话惊魂
  2006年8月30日上午,广西梧州市区某街道。一家中型商场客少人稀,一位打扮入时的中年女人正在埋头理货,她叫董雅丽(化名),是这家商场的员工。
  10时30分,一辆摩托车开到商场门前,“摩的佬”朝上看了看门牌和商场的字号,开口问董雅丽:“董姨在吗?”董反问:“你有何事?”只见来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浅黄色牛皮纸信封交给她,信封上写有“董姨收”的字样,董雅丽打开一看,内有一张紫色的光盘。董雅丽觉得此事蹊跷,随即回答:“这里没有董姨这个人。”说完随手把光盘递给对方,“摩的佬”拿过信件就走了。
  10分钟后,董雅丽的手机突然响了,对方用普通话问她:“你是否收到张光盘?”董雅丽否认,随即挂断了电话。
  商场里就自己姓董,这个信封无疑是给自己的。董雅丽的心不禁“怦怦”地跳起来:光盘里到底是什么内容?莫非是……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董雅丽心头。
  做了亏心事,做梦也怕鬼叫门。董雅丽自己心中有数。她有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男朋友田健锋(化名),虽然两人都各自结婚生子,但他们还是发生了婚外情。这几个月里,市区一家酒店成了他们经常开房幽会偷情的地方。
  随后发生的事情果然验证了董雅丽的担忧。浅黄色牛皮纸信封再次送来,董雅丽看到,自己与情人在酒店相会的过程被人偷拍后刻成了光盘。

  销魂偷欢  不料身后有眼
  完成这一偷拍“杰作”的,是3个只有小学文化的中年男子:钟明、韦广丰、张岳。如果不是案发,人们不会相信,就是这3个人利用高科技设备在宾馆偷拍了他人的幽会场面进行敲诈。
  这3人可谓是狐朋狗友,臭味相投,都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过刑,且出狱后又都无业。2006年7月的一天,作为主谋的钟明找到韦广丰合谋,商量用微型摄像设备在宾馆偷拍,弄点钱花。两人一拍即合,随后进行了分工:钟明负责购买录像设备,并学习操作,韦广丰负责到酒店去踩点、偷拍设备的安装以及偷拍后跟踪被偷拍人员。
  一切安排妥当,他们选定梧州市区A酒店的客房作为作案的地点,并在该酒店开了507房,把针孔摄像头装上了。其间,韦广丰还抽空用同样的方法在该酒店其他两个房间也安装了摄像头。
  由于日夜“值班”,人手不够,韦广丰就打电话把无业的张岳约来帮忙,应允敲诈事成后分钱给他。
  这期间,他们偷拍到了4对男女在这家酒店开房亲热的录像,因把握不大,所以没有去跟踪勒索他们。
  2006年7月29日下午3时许,机会终于来了。钟明、张岳二人在607房通过摄像头见到一对30多岁的男女进了507房,从这对男女穿衣打扮和体态上看,像是有些钱的主儿。钟明、张岳顿时双眼一亮来了精神,立即打电话把韦广丰叫来,将画面录制下来。这对男女正是董雅丽和田健锋。

  跟踪盯梢  轻松到手一万五
  董雅丽和田健锋怎么也没想到,刚才亲热的过程被人用隐藏的录像设备拍得一览无余;两人更没想到的是,他们刚走出酒店大门,韦广丰和张岳就分别跟踪他俩到家门口;几天后,他们的手机号码也被钟明等人弄到了手。
  8月30日上午10时许,,韦广丰等人花钱请“摩的佬”将写有“董姨收”的信封送到了董雅丽工作的地方。
  当天晚上8点半,董雅丽接到上午那个男子又一次打来的电话:“光盘你已经看了,怎么解决此事?不给钱就把光盘交给你老公,公开光盘的内容,让周围的人都知道。”董雅丽又惊又怕,却不敢说不给钱,只好开口说自己只有5000元钱。对方冷冰冰地回了一句:“你不用多说了,一口价,1万元。明天下午先交5000元,后天上午再交5000元。”电话挂断后,该男子通过短信发来了邮政储蓄卡的卡号。万般无奈之下,董雅丽只好按要求给对方存进了1万元钱。
  紧接着,他们又用同样的手段,从田健锋那里得到5000元钱。

  无休无止  愤然报案求救
  被逼交出1.5万元后,董雅丽和田健锋原本以为,花钱应该能消灾了,却没想到事与愿违。
  9月11日下午4时,董雅丽在单位又接到了让她心惊肉跳的电话,要她再给3000元钱。董雅丽咬牙回了一句:没有了。没想到,9月29日晚,一个“摩的佬”又给她送来了一封信。董雅丽依然没有搭理他们。
  10月10日下午,单位的员工告诉她,又有人送来了一张上面写有联系电话的纸条。至此,董雅丽才明白,这伙人的敲诈欲望是永远也不会满足的,忍耐和沉默最终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于是,几天后,她再也顾不上面子,愤然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过缜密侦查,此案很快侦破。3名犯罪嫌疑人钟明、韦广丰、张岳被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刑事拘留,3人对其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供认不讳。被他们藏匿在他人家里的偷拍设备也全部缴获,被他们敲诈得来的钱早已被挥霍一空。
  2006年12月25日,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万秀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07年3月1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等待3名被告人的将是公正的判决。